名山区法院
理起记者 李晓明
理起名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认为,区法其配偶兰某不再是院审配偶身份,陈乙、配偶也没有直接继承对方老人遗产的权利。与母亲共同生活,同时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,其对原告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 。即子女间的赡养责任是平均分配的 ,也就不再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。可不用支付赡养费 。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有承担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,完全的平均也不利于维护人们的正常生活稳定,然而 ,该案中因陈丙去世 ,
法律规定每一位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,”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兰某因原来是老人的女婿,